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款物的公告
2020-01-31 17:35:07 来源: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字号 大 中 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众多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非常关心晋安区疫情发展态势及防控急需物资的储备,纷纷表示自愿捐赠款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晋安区委、区政府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为规范捐赠活动,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指定晋安区卫健局、晋安区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医用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普通口罩、隔离衣、医用防护服、防护面屏、护目镜、体温枪、84消毒液等。
捐赠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晋安区卫健局联系人:林 榕;联系电话:13509339709。
二、社会捐款
(1)捐赠帐号:福州市晋安区红十字会;账号:4325751136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2)如需开具可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专用票据,则将捐赠资金汇到福州市红十字会(户名:福州市红十字会,账号:3505018900070999999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同时指定捐赠款接收单位为晋安区红十字会并请注明捐赠意愿(例如:***捐赠晋安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晋安区红十字会联系人:邹健;联系电话:18959106851。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愿(例如:***捐赠晋安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或颁发荣誉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需开具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专用票据请在捐款前联系晋安区红十字会)。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