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液化气 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8-08-24 10:02:02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刘珺 【字号 大 中 小】
6日,鼓山派出所在福兴大道一条正在拆迁的小巷里查获一个“黑气”储存窝点,现场查扣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液化气瓶160个,抓获嫌疑人彭某并行政拘留5日。
经审查,彭某承认开液化气站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该液化气站从其他地方搬到这里约1个月,液化气钢瓶基本都是提供给周边外来务工人员使用,每瓶可赚约20元差价。
民警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