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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砌围墙引纠纷 法院巧调解化干戈

2024-02-07 10:33:29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字号

在晋安区寿山乡寿山村,一对邻里因一堵围墙“心生嫌隙”。起因是黄某在修建菜园时垒砌的石墙阻碍了陈某的正常通行,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诉至晋安法院,请求黄某排除妨碍,并给予必要的通行空间,法院依法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然而,黄某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中,执行法官先行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的寿山村委会走访,深入了解当事人此前是否还存在其他纠纷,弄清双方矛盾症结。村委会书记及治安主任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后,立即通过电话成功约见被执行人黄某。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先从法律层面向被执行人说明判决的依据、理由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村委会工作人员再借助村规民约对被执行人做进一步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与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僵局终于被打破,被执行人愿意配合法院推进执行程序。

  然而,在其中一项拆墙移墙费用的讨论中,最初拟定的方案包含拆墙移墙的评估费用3000元、人工费用2800元。评估费用高于人工费用,无疑给被执行人心中带来不小“阴霾”,虽然案件有可能顺利执行,但双方矛盾会进一步激化,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为减轻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执行法官多番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最终双方均同意不对拆墙移墙的人工费用进行评估,人工费用确定为2800元。该做法不仅为被执行人省去了评估费用,还大幅缩短了执行周期。

  执行当天,案涉墙体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拆除,横在双方之间的那道“心墙”也随之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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