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案促成退还32家商户保证金 晋安法院“法治活水”润泽营商沃土
2024-11-22 15:58:28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字号 大 中 小】
晋安法院岳峰法庭联合街道以及“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为商户和企业排忧解难。
近日,晋安法院办理一起涉某餐饮公司与某商业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从双方经营实际出发,采取灵活柔性的调解方式,促成该案达成和解。同时,还妥善化解了同类型的30余件潜在纠纷,让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租赁保证金退还难案例频发
“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是按期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实在想不通到期退还保证金为何这么难?”福州某餐饮公司的负责人近日在晋安法院表达了他的无奈与困惑。
自2016年起,该公司便与某商业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某商场的店铺。该餐饮公司按合同约定交纳了租赁保证金,且在租赁期限内均按时支付了租金及其他费用。然而,202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该餐饮公司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后,却遭遇某商业公司的一再拖延。
这并非个例。自今年1月起,晋安法院陆续受理了近10起因某商业公司未退还租赁保证金而引发的纠纷。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商业公司涉及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若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商户的正常经营,同时也将给法院带来较大的诉讼压力。
法治良方
促退32家商户保证金
面对频频发生的租赁保证金退还的合同纠纷,晋安法院岳峰法庭迅速行动,发挥“府院联动”优势,联合案涉商场所在街道办以及“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共同为商户和企业排忧解难。
法官们深入调查后发现,该商业公司并非有意拖延不退还保证金,而是由于自身债务问题导致资金账户被债权方监管,资金支出手续冗长繁杂。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晋安法院多次与债权人监管方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专项资金常态化审批退还通道。
同时,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远程调解等方式,从情与法的角度为双方企业算时间账、经济账、金钱账,促使租赁商户同意在获得退还保证金的前提下减免诉请的违约金及利息。
经过各方协商努力,福州某餐饮公司第一时间收到了某商业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并自愿放弃对逾期利息的主张。最终,该案以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宣告终结。同时,该商业公司也一并退还了正在诉讼的另外5家商户及存在潜在诉讼风险的26家商户的租赁保证金,共计1881668.52元。
举一反三
共谋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商业公司的租赁保证金退款通道被正式打通后,所有正常退租商户均可按照约定退还相关费用,潜在的类案风险得到妥善化解。这一成功案例不仅为商户们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为晋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晋安法院始终坚持将“公正与效率”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在本案中,法院通过灵活柔性的调解方式,既保障了商户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同时,法院还注重举一反三,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多企业和商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蓄得水深凭鱼跃,法润营商百业兴。晋安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善意执法理念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相向而行、同频共振。通过不断出实招、解难题、重服务、应民心,引得“法治活水”润泽营商沃土,为促进晋安营商生态良性循环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