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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涉及加价销售药品等

2025-01-03 10:27:36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刘珺  【字号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曝光2024“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生产侵权瓷砖、改装电动自行车、加价销售药品等方面。

  案例一:生产侵权瓷砖被罚7.6万元

  2024年8月6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闽清新东方陶瓷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侵权瓷砖。经查,2024年5月8日该公司与“博德”品牌管理方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约定由该公司生产“博德”注册商标瓷砖98片,授权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合同到期后,该公司仍生产“博德”注册商标瓷砖,截至案发共计生产“博德”注册商标瓷砖288片。2024年11月20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瓷砖、模具,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销售改装电动车被罚3万元

  2024年9月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高新区铭亮电动车店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该店从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25辆电动自行车,对其中6辆进行改装。改装后与合格证对比,车体加长5厘米,座垫加长5厘米,拆除脚踏骑行装置,并摆放在店内待售。至案发,上述电动自行车尚未售出。

  案例三:加价出售药品被罚1000元

  2024年1月23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福建好安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店销售的金喉健喷雾剂,标价与实售价格不符。执法人员到场检查,发现该店出售的金喉健喷雾剂,标价为38元/盒。执法人员检查电脑销售记录,发现销售一盒喷雾剂,同时微信到账58元。经调解,该店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退回58元。2024年3月28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分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销售不合格灶具

  被罚1832元

  2024年7月8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晋安区林惠娟厨具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炒菜灶。经查,该商行销售的燃气灶具的进气管接头为宝塔头,不是螺纹接头,不符合现行有效国家标准。2024年10月22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商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32元和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7台燃气灶具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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