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晋安区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综治中心成群众“解忧站”
2025-04-07 11:07:46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叶智勤 【字号 大 中 小】
晋安区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在调解案件。
晋安区持续推进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日前,晋安区综治中心新址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为市民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等服务,推动辖区矛盾纠纷“一扇门”受理、“一站式”化解。
统筹资源
“一站式”处理群众诉求
晋安区综治中心占地面积约650平方米,统筹设置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等11个功能场所和3类17个标准化调解室,“一站式”处理群众诉求。
“我们有效统筹政法专业力量、人民调解及社会组织等矛盾纠纷化解资源,通过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方式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站式’化解的最大效能。”晋安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常驻、轮驻人员包括政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金花调解室等的相关工作人员37人,由晋安区综治中心对他们进行统一管理考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在此基础上,晋安区综治中心深化落实我市“四步十调”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完善事件处置流程,健全首问负责等制度,注重区、乡、村三级和中心、行业、属地三方联动化解,着力构建分层级、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创新机制
构建多元解纷格局
晋安区综治中心揭牌运行当天,晋安法院在该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去年底,网约车司机林某、吴某驾驶汽车在鼓山镇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对本起事故负全责。车辆维修数日,给林某造成停运损失。林某欲向吴某追讨。但吴某认为林某的损失不应由其承担。经协调未果,林某向晋安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涉案标的额较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晋安法院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最终,经速裁法官立案审理,以及特邀调解员“背靠背”调解,吴某当场支付了调解协议的全部金额,林某也随即撤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晋安区综治中心深化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5+ N”机制(由晋安区综治中心为纽带牵头抓总,法、检、公、司、信等入驻单位配合,N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五调”对接(诉调、检调、警调、访调、人调),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推动该中心工作效能实现“1+1>2”的效果。
多方联动
打造特色调解模式
“今年初开始,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费涨价了,每小时费用达到原先的两倍多!”晋安区某小区业主说。晋安区综治中心联合晋安法院、福建省房地产协会等单位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对接该小区物业公司及业主,充分释理说法,有效缓和了业主和物业公司间的关系。物业公司表示将妥善处理业主诉求。
晋安区综治中心联合各入驻单位等多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起到“调解一起、宣传一片”的效果。
此外,晋安区综治中心依托金花调解室的资源力量,创新“金花+”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园区枫桥”、诉源治理、家事解纷中的重要作用,在一线解决问题,有力提升为民解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