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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地区检察院 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 全力守护“高墙内的正义”

2021-12-30 15:12:25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吴诗疆  【字号

  鼓山地区检察院 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 全力守护“高墙内的正义”

  鼓山地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整治专题视频推进会上,就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作交流发言。

  鼓山地区检察院 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 全力守护“高墙内的正义”

  鼓山地区检察院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今年以来,鼓山地区检察院参与了全国、全省的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并开展了对福州八个监狱的常规巡回检察。我院从初心、使命的高度出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发挥巡回检察的制度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我院巡回检察工作聚焦监狱巡回检察“四个转变”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着重在“素能、智能、动能、效能”上下功夫,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贴地飞行”。监狱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鼓山院模式”,获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充分肯定,并在巡回检察中全员、全面、全程推行,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监狱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打了样。我院派员参加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办案组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致函肯定,这个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

  强化“培训+实操”

  提升办案干警素能

  组建专业队伍。由院领导带队,业务骨干为成员,特别配备了法医和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形成检察长挂帅、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完善知识储备。巡前协助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巡回检察业务培训暨业务专家授课,并收集整理先进工作经验汇编成册供学习交流。

  开展特色党建。创设夜间党建活动,通过开展“学思、观影、参访、夜巡、研判”,将党建与巡回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强化“线上+线下”

  推动办案方式智能

  搭建信息平台。积极探索构建巡回检察数据信息平台,快速掌握真实信息情况,提高检察针对性,由“下海摸鱼”向“织网捕鱼”转变。

  用好数据比对。针对监狱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对狱情信息掌握不对等、相对滞后等情况,及时对比分析信息数据,掌握是否存在瞒报或漏报罪犯真实改造等情况。

  深化办案模式。集中对监狱工作台账、相关案卷以及业务登记等材料进行审查,从中发现问题端倪,进而明确调查方向和重点,再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予以印证,最终形成有价值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

  强化“监内+监外”

  激发核查工作动能

  实行科学精细分工。结合巡检人员所长,将巡回检察组细分成监内现场检察组、监内谈话询问组和监外资料审查组,形成环环相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注重监内现场核查。通过深入监区开展夜间巡回检察、问卷调查、收集各类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刑人员谈话及接待服刑人员预约谈话等发现、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深耕监外资料审查。如在对福建省闽西监狱巡回检察期间,共审查罪犯再犯罪、死亡等案件550余件;查阅罪犯档案资料400余份,其中重点审查罪犯计分考核奖惩材料160余份;审查戒具使用审批表140余份;筛查罪犯外伤就诊材料30余份;查看、提取、回放监狱监控录像300余分钟;处置分流罪犯控申信件66件;制作民警谈话笔录7份。

  强化“对内+对外”

  实现检察监督效能

  勇于刀刃向内。对照派驻检察职责,就履职过程中的办案实体和程序,以及检察作风问题情况开展内部监督,着重审查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行为。

  对监狱精准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和精准性,切实找准问题的要害和症结,提升被巡监狱的认同感,激发其纠正问题的内生动力,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对抗情绪。

  对法院拓展监督。深化对法院“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案件的审查,围绕违规违法“减假暂”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十个专项”法律监督情况,不断挖掘重大和深层次问题线索。

  典型案例

  “三多”理念推动申诉案件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张晓燕 郑艳华

  “你们真是人民的检察官!”协助鼓山地区检察院联系到受害人家属,顺利履行服刑人员雷某剩余财产刑后,案件受害人原代理律师对办案检察官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2020年10月,鼓山地区检察院收到服刑人员雷某的一封信,他对监狱因其未履行财产刑而不予其呈报减刑的决定进行申诉,办案检察官依法受理。这封信将相隔873.8公里的两个家庭再次联系起来。

  多问一句 高墙之外听民忧

  当时,因服刑人员雷某的财产刑未执行完毕,导致迟迟无法启动减刑报请程序。雷某家属欲缴纳剩余两万元履行财产刑,却联系不上受害人家属,便来到鼓山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求助。

  办案检察官依法调取雷某的卷宗,发现其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办案检察官多方核查情况,同时本着“多问一句”的工作理念,联系到该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了解到雷某认罪态度诚恳,积极参与劳动改造,认真接受思想教育,狱内表现良好。

  “充分了解情况后,我们认为应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辉说。

  2020年10月,该院秉承为民司法理念,办案检察官决定移步“高墙”召开“监内听证会”,并聘请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作为听证员,与雷某视频连线,共同商讨其减刑报请难题。

  几番讨论之后,听证员们达成了要求监狱依法对雷某报请减刑的一致意见。虽然听证会圆满结束了,但新的难题接踵而来。

  多想一层 不畏艰难善作为

  由于案件时隔多年,受害人的家属早已返回安徽老家,暂无联络渠道。“那段时间我跟同事们翻阅了很多相关的案卷资料,也尝试向在安徽的大学同学寻求帮助,还是没能联系上受害人家属。”办案检察官林奋武说。

  鼓山地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还了解到福州地区8个监狱均存在相似情形,办案检察官开始思考从制度层面系统解决类似案件,积极与法院、公证机关探讨是否可以针对类似案件启用“民事提存”。

  “‘民事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无法履行,将执行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以达到消灭债务目的的制度。这也是我们吴诗疆检察长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破解涉民事领域财产刑履行难问题,大力倡导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陈新辉说。

  多做一些 为民初心终有获

  经过不懈努力,办案检察官终于在安徽当地政法部门的帮助下,联系上该案的原代理律师,成功联系上受害人家属。

  “受害人家属听完事由,情绪非常激动,不愿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只好一边安抚家属,一边作相应的解释。”林奋武回忆道。

  办案检察官深入了解案件后发现,双方家庭都因案致贫。一方面,施害人的父母如今60多岁,坚持在工地打工,努力积攒剩余的赔偿款,希望儿子能获得减刑早日释放。另一方面,受害人母亲冒着高龄风险再生一子,生活拮据。办案检察官希望能妥善解决这起案件,为这两个家庭分别带去一定的抚慰。

  此后一段时间,林奋武与原代理律师多次耐心地与受害人家属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让受害人家属同意接受赔偿。

  2021年7月,受害人家属收到了两万元的赔偿。同月,雷某的家属又来到鼓山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办案检察官表达了由衷的谢意。至此,服刑人员雷某的减刑报请程序得以启动。

  “案件圆满解决,对我们的工作是莫大的鼓舞。我们用心地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努力把‘为民办实事’落到了实处。”林奋武微笑着说。

  鼓山地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三多”理念,强化对服刑人员中弱势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在维护国家刑事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工作动态

  “四位一体”发力 监督质效提升

  本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张晓燕

  今年以来,鼓山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努力构建“四位一体”检察监督模式,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整体质效。

  做强派驻检察。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即将开展的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为契机,推动提升派驻检察规范化水平。从注重协调衔接、凝聚派驻检察工作合力,构建智慧执检、增加派驻检察科技含量等4个方面12项具体举措提升派驻检察监督质效。

  做优巡回检察。参与全国、全省的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及开展对福州八个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89个,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规范提示函、风险告知书等16份。同时,监狱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鼓山院模式”获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充分肯定,并在巡回检察中推行。

  深化办案模式。对福州地区监狱办理的16万多件“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1万多件“九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共发现实体和程序性问题100多项。同时,强化日常“减假暂”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4766件,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851件。减刑假释书面提纠数居全省第一。

  紧抓调查核实。组成10人的侦查调查核实组,紧抓重大监督事项调查核实工作。坚持把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有机结合,严查“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深挖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并对8条职务犯罪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三个转变”推进维权工作落地见效

  本报记者 黄凌通讯员 李斌梁仕潘曼诗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清除他们的思想疑虑,使其安心接受改造。”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关艳晖介绍,近年来,鼓山地区检察院通过三个转变推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单兵作战向多方联动转变。实化检监协作。加强检监联动,共建师资人才库、贫困服刑人员档案等,协同开展帮扶等工作。细化检检协作。与长乐区检察院签订《关于推进未检帮教异地协作机制的若干规定》;开展三级党建联创,帮教6名临释未成年服刑人员,并联系当地执检部门持续跟踪帮教。强化检社协作。搭建青少年维权岗+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平台,针对服刑人员子女辍学等问题,启动就学帮扶项目。积极拓宽服刑人员劳动就业渠道,先后引进10余家爱心企业走进监区开展就业推介会,促成300余名服刑人员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书。

  被动坐诊向主动巡诊转变。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制定《入额院领导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等,明确每年接访案件数。开展“致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活动,多渠道宣传检察工作职责等。深入推进巡回检察。对监狱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书面检察建议等开展监督。扎实开展专项检察。先后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狱内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检察活动。

  简单粗略向精准发力转变。注重保障教育改造权。重点监督监狱是否开展出入监教育、分类扫盲教育等。注重保障狱内消费权。重点把握监狱是否保障服刑人员在购买商品时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注重保障劳动报酬权。着力纠正监狱不发放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发放未公开公正等违法违规行为。

  找差距 补短板 谋新篇

  鼓山地区检察院召开业务态势分析会

  本报讯(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杨敏)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召开2021年检察业务态势分析会,找差距、补短板、谋新篇。

  一是牢固树立数据意识。深刻认识业务态势分析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途径,各业务部门要实现由被动参与到主动作为、由消极应付到积极应对的转变,强化对数据的深度挖掘和有效利用,将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价值释放出来,形成常态机制,真正让数据发声、用数据说话。

  二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深刻领会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以人民的更高需求为出发点,紧抓核心业务指标,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在刑事执行检察领域,打造精品案件、指导案例。

  三是牢固树立争先意识。始终咬定争创全国刑事执行检察排头兵的目标不放松,对照全年工作安排尤其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精准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只争朝夕,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工作简讯

  今年以来,鼓山地区检察院共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省级荣誉9项、市级荣誉18项。其中,该院获评福建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巡回检察业务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评为检察机关执检条线优秀办案团队;参加最高检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成员被记集体二等功;第一检察部获评福州市“五一先锋号”。

  (张晓燕)

  鼓山地区检察院全力推进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整治专题视频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同时该院被确定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联络点。

  (杨敏)

  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相继在福清监狱、福州监狱召开巡前检察会议,全力以赴做好年度收官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福州地区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

  (蒋媞)

  鼓山地区检察院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的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以更加精准有力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公正,为巡回检察贡献鼓山院力量。今年以来,该院派员参加最高检组织的对陕西省宝鸡监狱、甘肃省兰州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对江西赣江监狱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及“回头看”。组成省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赴福建省闽西监狱开展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

  (张敏)

  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在办理减刑案件时,发现某监狱服刑人员教育跟踪卡上未体现改造中期、后期的考核成绩。经查,系责任科室对考试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等,导致该监狱2018年度以来未组织服刑人员进行期中、期末以及出监教育考试。该院遂向监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目前,该监狱已组织2650名服刑人员参加年度期末考试,139名服刑人员参加出监教育考试。

  (梁仕)

  鼓山地区检察院针对某监狱服刑人员违规数量增多问题,建议监狱建立“又犯罪危险罪犯数据库”,并运用三级管理模式做好服刑人员风险评估。

  (李过)

  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监狱实行全封闭管理,服刑人员信访渠道不畅问题,鼓山地区检察院开展进监开启检察信箱专项活动,共收集各类信件83件。其中家书29封,该院及时协助转寄,其他信访件54件,均予以统一登记、受理、流转和办理。

  (林奋武)

  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监狱暂停亲情会见,部分服刑人员因思亲情绪强烈影响教育改造等问题,鼓山地区检察院建议监狱加强视频会见系统建设,促成福州监狱投入40余万元购置相关设备,开展视频会见260余人次,亲情通话18000余人次,保障了服刑人员亲情会见权。

  (李过)

  鼓山地区检察院针对部分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籍贯刑满释放人员返乡不便问题,与监狱共同做好刑满释放衔接工作,促成数十名服刑人员先行投靠亲属及救助站。

  (陈辉)

  鼓山地区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司法维权品牌“启航驿站”,将督促监护工作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服刑人员张某父亲制发“督促监护令”,促成亲子关系修复,帮助张某刑释后重返校园。

  (宋钿)

  鼓山地区检察院持续跟进刑满释放人员郑某考察监护履行情况。该院对其跟踪帮教工作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获市检察院推荐参评福州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刘燕)

  近日,以监狱民警名义骗取服刑人员家属钱财案件时有发生。对此,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协同监狱采取寄送“一封防诈骗家书”、召开“一场防诈骗教育会”、拨打“一通亲情电话”等措施,切实防止服刑人员家属被骗。

  (李过)

  近期,鼓山地区检察院开展“敬宪于心,维宪于行”宪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监区活动,分别走进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福州市石材协会及监狱开展法治宣讲,赠送《宪法》等法律书籍。

  (林立风 林正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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