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实践 传承与超越:从“五不”准则到中央八项规定
2025-05-29 09:29:54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李娣 【字号 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林则徐的“五不”准则,是其一生从政为官的核心信条,为其赢得“林青天”的美誉。深入研究林则徐的“五不”准则,揭示“五不”准则与中央八项规定的历史传承与时代超越,对于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五不”准则:
清代廉政思想的典范
从福州走出的林则徐是清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民族英雄,为官四十载,正直清廉、勤政爱民为世人所敬仰。林则徐的“五不”准则是他为官的基本准则,集中体现在他赴广州禁烟所发的传牌中。
1838年冬,林则徐被道光皇帝任命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清代钦差大臣出京巡视时,地方官员往往极尽逢迎之能事,包括大摆宴席、赠送财物、装修居所等,甚至借机行贿。林则徐深知此行任务艰巨,为杜绝沿途官员的干扰和借机行贿,在出发前便发出传牌,对随行人员、食宿标准、沿途费用等方面均作出具体的规定,包括不准大办酒席、不准馈赠礼物、不准惊动百姓、不准送钱给随从人员等。后来,他在途中发现,有的地方官员为了迎接他的到来,大费周章地装修房子。于是,他又补充了一条:不住豪华房子。这充分体现了他自律清廉、铁面无私、无畏担当的高尚品德。林则徐的“五不”准则,高度契合他的为官理念和品行操守,是他一生为官的核心理念,是清代廉政思想的典范。
中央八项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拉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央八项规定着眼于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解决党内突出存在的作风问题,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立下规矩。每一项规定都直指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都是刚性要求,小切口做成大文章。它不仅是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制度安排,更是一场从思想到行动、从“关键少数”到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革命。
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中央八项规定要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从中央到地方,从纪律到财经、审计等,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使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化风成俗。
中央八项规定对“五不”准则的传承与超越
纵观历史上的大国兴衰、王朝更迭,“廉洁则政兴、腐败则政息”是历史的铁律。清正廉洁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兴旺发达、朝气蓬勃的关键所在。无论是林则徐的“五不”准则,还是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均以清正廉洁为价值内核。从古代官吏的修身准则到当代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清正廉洁始终是维系社会公正的基石。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文明数千年来清正廉洁的优秀文化,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荡痼疾、祛沉疴,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晚清官场,犹如一潭浑浊的死水,腐败之风盛行,卖官鬻爵、贪污受贿等丑恶现象屡见不鲜。林则徐身处其中,却能始终坚持清正廉洁、勤政爱民的操守,始终秉持“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信念,是晚清官场的一股清流。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先手棋,将“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目标,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超越了传统清官的民本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特质。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法则。林则徐的“五不”准则比较强调自律,主要依赖个人操守,注重的是个体示范,但在晚清污浊的官场,所产生的示范作用毕竟有限。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制度创新对权力的运行予以监督和制约,通过制度规范推进全党行动,从根本上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的不断好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的出台与完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政之道,清正为本。林则徐的“五不”准则是中华优秀廉政文化的瑰宝,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对优秀廉政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鉴往知来,革故鼎新。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这种精神传承与为政理念将继续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本文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委托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