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公告
2015-07-20 17:11:13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作者: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区2015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
2015年1月1日开始,6月30日止。
二、兵役登记对象
户籍在本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至21周岁,在校大学生不超过22周岁(外地户籍的也可登记),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年满17周岁,符合以上年龄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
福建工程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本区均可登记。
身体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免登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暂不予以登记。
三、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的男性公民,应当在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四、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联系电话:0591-24954290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