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挂钩督导的通知
2020-04-15 11:10:20 【字号 大 中 小】
为推进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加强区委文明办与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挂钩督导,现将人员分为4个督导组,对本区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批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批督导安排
1.督导安排:
1组:何时雄 张秀娟 陈挺山
2组:林 龙 郑 枫
3组:桂五洲 林 丽
4组:林叔水 林晨星 黄 蕾
第一组挂钩督导岳峰镇、茶园街道,第二组挂钩督导鼓山镇、新店镇,第三组挂钩督导王庄街道、象园街道,第四组挂钩督导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
2.督导时间:请于4月24日前完成实地督导工作。
二、督导主要内容
1.各乡镇(街道)及示范村(社区)党委学习贯彻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明确目标、聚焦任务,部署开展工作情况;
2.落实党委责任主体、一线指挥部作用和健全本地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情况;
3.挂牌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建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制度上墙及氛围营造;
5.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五项重要内容,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接地气有活力可持续情况;
6.大胆实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鲜明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情况。
请各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专项督导工作完成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督导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区委文明办(示范点材料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收集报送),未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的单位另附建设时间倒排表。联系人:林晨星,联系电话:83650568。
附件: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督导操作细则15874574398699.docx
2.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督导操作细则15874574522370.docx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文明办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