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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谁之责? 车能“智驾”,人不能“放手”

2026-02-04 09:28:36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杨玉娟  【字号

随着新能源车的普及,智能驾驶技术开始走进许多司机的日常生活。然而,智能驾驶并非万无一失。福州一名司机邱某某在行驶中开启车辆“智能领航”功能后,系统未能识别前方障碍,最终导致两车相撞,一名货车司机死亡。近日,这起案件尘埃落定,也为每一名车辆驾驶人敲响了警钟,当汽车越来越“聪明”时,驾驶人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智能驾驶“失灵”酿成惨剧

  2025年6月10日中午,三环快速路上车流平稳。驾驶员邱某某像往常一样,在驾驶中打开了爱车的“智能领航”功能。他设定好96公里的时速,陪同客户驶向火车站。

  然而,前方暗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一辆货车失控侧翻,司机乔某正在车旁等待救援。邱某某所依赖的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却未能识别出前方的事故车辆与现场人员。

  直至系统发出减速提示音,邱某某才猛然回神并紧急制动,但一切为时已晚。因距离过近、车速过快,车辆在不到两秒内撞上乔某及侧翻的货车。乔某当场死亡,两车严重损毁,邱某某与同车客户也受了轻微伤。

  事后面对检察官时,邱某某满脸悔恨,声音颤抖地说:“我以为开启了‘智能驾驶’就可以放松警惕,没想到酿成这么大的悲剧,我真的非常后悔……”

  今年1月12日,经公开听证,鉴于邱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晋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车能“自己开”,人就能“放手”?

  主动避让路障、自动调节车速、自主倒车入库……随着智能驾驶技术快速迭代,“智能领航”“自动辅助驾驶”等功能正加速进入千家万户。

  不少司机或许都有过这样的念头:“车子既然能‘自己开’,是不是可以‘偷懒’了?”然而,现实却给出了沉痛的警示。为何启用了“自动驾驶”功能,发生事故后驾驶人仍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呢?

  “这一疑问,恰恰反映出许多车主对当前智能驾驶技术的认知与法律定位存在误解。”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郑晨星介绍,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分为六个等级。当前量产车的智能系统多为L2级辅助驾驶,虽能同时控制方向盘和油门刹车,但驾驶人必须全程监控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依法仍是安全驾驶的第一责任人。

  “智能驾驶系统只是减轻了司机的手脚负担,但观察路况、作出判断的‘大脑’,以及最终的责任,仍然在驾驶人身上。”郑晨星强调,哪怕到L3级及以上,也是有条件的智能驾驶,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实现,目前该技术仍处于测试或试点阶段。2025年12月,工信部附条件许可了首批L3级智能驾驶车型产品,并明确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尚未大规模商业化落地。

  驾驶人应牢记安全责任

  从法律视角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意味着,无论是否启用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始终存在。

  郑晨星表示,按照交通事故最后认定结果的不同,机动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即承担赔偿责任,或面临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甚至需承担刑事责任。

  上述案件并非孤例,全国多地已发生多起类似事故。2024年9月23日,浙江慈溪的何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开启辅助驾驶系统,由于过度依赖自动刹车功能,导致未及时发现前方拥堵路况。等何某某反应过来,紧急避让导致车辆追尾前车,最终造成一人死亡、四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当自动驾驶系统的传感器失效或未能识别障碍物时,驾驶座上的人是否还保持警惕,可能就是生死之间的分界线。”郑晨星指出,无论科技如何发展,驾驶人都要牢记安全驾驶责任在己,以惨痛教训为鉴,谨慎驾驶,守好生命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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