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查!他们在福州街头被拦下!骑电动车的注意
2026-07-20 10:56:41 来源:今日晋安 【字号 大 中 小】
有那么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躲避抓拍可谓“绞尽脑汁”,以为号牌“查不到”就能为所欲为,福州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专项整治,精准锁定一批违法车辆。小聪明,终逃不过法网。
01、遮挡号牌

时间:7月1日
路段:杨桥东路白马路口
违法人员:王某中

时间:7月8日
路段:福马路
违法人员:江某杰
02、假牌、套牌

时间:7月5日
路段:杨桥东路达明路口
违法人员:刘某文

时间:7月7日
路段:湖滨路
违法人员:林某立

时间:7月8日
路段:福马路
违法人员:曾某顺
03、无牌

时间:7月6日
路段:五四路华林路口
违法人员:方某辉

时间:7月8日
路段:夏莲路
违法人员:李某宇
处罚、曝光不是目的,守护大家的安全才是我们的目标,再次提醒广大骑行者,无论是套用他人号牌,还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都是在触碰法律底线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应当登记未登记或者已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车轮滚动的自由,永远以安全为边界,这份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指南一定要仔细阅读。
一、按规定登记上牌
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二、无盔不骑行
佩戴安全头盔是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必要保护措施,骑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可以降低伤害程度。
三、遵守交通信号
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四、切莫逆行
有些人为图一时方便,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易与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发生正面碰撞、侧面刮擦等事故。
五、不占用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六、远离车辆盲区
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由于内轮差(前后轮转弯半径不同)而出现一处弯月形状的盲区,所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要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七、不可分心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福州交警将持续严查涉牌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此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者,请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遵规守法,方能安全出行,文明骑行,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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